第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对接联通,逐步推行信息化移动执法。

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证据收集、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分析等方面的运用,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