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