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群众代表、媒体等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