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三章 纠纷化解第二十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对符合和解法定条件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申请调解,并协助开展调解工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