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网约车运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