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对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持有效执法证件,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执法标志和示警灯。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