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湿地面积管控目标,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