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