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实施,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