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经费,应当用于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养护管理、资源普查、建档挂牌、抢救复壮、保护设施的建设维修、技术培训、养护费用补助等。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