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六条有效古树名木未经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注销登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对具有重要意义或者特殊价值的古树名木,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确认其死亡后,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后续保护。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