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吉安武功山景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吉安武功山景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审核的,由安福武功山管委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