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第五章 租赁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并签订转租合同。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转租合同随之变更或者终止。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