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管理第十二条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