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转让管理第十三条有效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可以依法转让。本条例所称转让,包括买卖、赠与等。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