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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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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修复治理

第二十五条

有效

山体修复治理工程竣工后,由修复治理责任主体组织有关单位竣工验收,自然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修复治理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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