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修复治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山体修复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山体保护的责任单位或者修复治理责任主体负责管理和维护。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