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