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住宅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未通过审核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