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宁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所涉乡(镇)人民政府提高风景名胜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建立沩山风景名胜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保护风景名胜区森林和生态安全。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