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第十九条有效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