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