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具体办法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