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整洁,污损的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更换。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