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第四十六条有效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并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预处理,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排放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内的污染物;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有病原体的污水; (三)含有难以生物降解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可能影响公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废水。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