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政府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制度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市投资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等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