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九条有效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