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章 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