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五十二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