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五十三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