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区)各类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国家馆藏机构依法收集的徽州文书档案属于国家所有,不得出卖或者非法转让。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