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内国家综合档案馆等国家馆藏机构接受徽州文书档案寄存的,应当与寄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免费寄存服务。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