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古建筑的白蚁、粉蠹等有害生物的防治,确保古建筑安全。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