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滨湖科学城建设,建立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推动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滨湖科学城整体规划、一体建设,建设国家级科学城。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