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第四章 产业创新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电子信息、家用电器制造、装备制造、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等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