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第四章 产业创新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技术应用场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技术创新需求清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新业态衍生发展和新模式融合创新。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