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或者申请拆除违法建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