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内的信息收集、知识讲解系统,在景区入口处、重要景观景点按照规划设置规范的公共标识、标牌。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