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国际道路运输第二十七条有效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办理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境手续时,应当出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省外经营者,需要通过我省口岸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口岸所在地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