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第四章 城市更新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城市更新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融资活动,发挥金融对城市更新的促进作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