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二十五条有效更新统筹主体应当根据区域更新方案,组织开展产权归集、土地前期准备等工作,配合完成规划优化和更新项目土地供应。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