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更新统筹主体应当根据区域更新方案,组织开展产权归集、土地前期准备等工作,配合完成规划优化和更新项目土地供应。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