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权划定:

(一)历史城区保护范围;

(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三)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