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漆艺大师示范工作室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漆艺大师示范工作室的评审、考核、奖励以及监督管理等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