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业主共有部分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与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