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解散的,解散前由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做好财产清算工作。物业管理区域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或者其他重大、紧急物业管理事件,需要业主共同决定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事项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有关事项,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