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优先保障;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优先安排。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