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动物防疫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对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物防疫一线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