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绿色建筑发展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全面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