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施工方案,编制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等级的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