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自治州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加强法治海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障自治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